苹果13电池鼓包鼓胀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苹果公司拒不处理!
集体投诉量113
集体处理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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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 苹果iPhone13 (A2634) 256GB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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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修,维修费用减免,改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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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集体投诉已优先处理

5月21日凌晨出现两次手机还有40%左右电量却突然关机,后面查看电池容量异常急剧下降,居然掉到了65%,短短两个小时再次掉到64%,发现手机右侧有膨胀鼓胀现象。白天联系苹果官方客服描述相应情况后,客服做了检测,结论是除电池外其他均未检测到异常,确定为电池鼓包。让我上传了实物图片和发票情况后进行免费申请维修处理,客服说最快5.25日下午一点左右电话联系我,在沟通期间并没有告知我即使不使用鼓包问题会越来越严重,结果5.25日下午告知我我没有申请下来。我朋友和我同天购买的同型号相同的电池鼓包质量问题,苹果公司已经给她免费维修过了,然后客服顾问说查看了案例ID确实情况大概一致,但却告诉我说我的没有申请下来。这本来就是质量问题以及会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爆炸等,甚至我的之前还有Ac+,别人普通的处理了我的却不给我处理!我不能接受!另外我怀疑从购买的这个手机就是首发首批有质量问题的,第一天收到就出现了2次屏幕失灵问题,当时也录了视频,反馈后被告知拆封激活无法退货 只能检测维修处理。奈何于我这里根本没有直营和授权店,当时客服远程操控检测也没查出具体原因,着急使用后面恢复了也就作罢了,但是现在出现了电池鼓包质量问题及存在安全隐患!现在严重怀疑出售给我的这台手机本身一开始就是有质量问题的,甚至首发同批次大量存在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涉案产品电池部件属于锂电池,锂电池的合理使用寿命在4-5年,本人使用该产品时间不足(时间),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苹果销售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苹果公司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因手机鼓包鼓胀质量及安全问题要求苹果公司尽快安排维修或换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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