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所谓站内信并未看到提示,甚至未找到站内信位置(如下图2)。本人使用版本未百度极速版,未看到站内信消息位置和付费订阅模块位置。 2、信息提醒也仅近四个月才有提示。也就是2025年3月12日起,才收到第一个提醒信息,购买时未通知。(如下图1、图2) 3、“虚拟服务产品不退款”:本人未实际使用任何会员权益,未使用服务即未产生成本,百度未损失却拒绝退款,属不当得利;“概不退款”条款属无效格式条款。未提供服务却占有资金,构成《民法典》第985条不当得利。 4。重现开通时场景发现,条款字体为浅灰色小字,且自动续费选项默认已勾选。除非特意点开条款,否则根本看不到续费条款。 5.向客服人员索要发票,客服却以“核实到该订单已申请退款,无法开具发票”来搪塞。“订单已申请退款”为由拒开发票的行为严重违法。依据财税法规及司法实践,退款流程不影响我发票索取权。 5.上次声称“为您申请12个月以内的续费订单,共计869元进行退款”,至今仅收到2025年5月17日的一笔退款,其余仍未收到。而且本人要求全额退款。若再拖延阻塞,将追加要求赔偿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自2025年6月15日至今,因反复投诉产生重大焦虑,已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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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百度客服电话,没有查询到我有开通续费订单,让我问百度app客服。联系百度app客服,回复“未查询到您目前账号有该订单”,我已反复确认,和支付宝扣款账户为一个账户。现在严重怀疑百度公司敷衍消费者,不解决问题,一昧推脱了事,浪费当事人的时间精力。从2025年6月15日,至今百度公司未作出任何回复。百度未以显著方式提示自动续费条款,违反《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9条;扣款名称"学税"涉嫌故意误导,使消费者误认为税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必须全额退款10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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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度熊小助理


本人未主动开通自动续费,且从未使用服务。至今仍不清楚扣除的是什么费用,应该提供什么服务。百度网讯未明确提示消费者续费内容和条款,每次扣款都在不易发现的凌晨进行,也没有扣款费用的明确提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关于"显著方式提示"的规定,要求退还从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7日,14个月的全部扣款11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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