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平安福”欺诈消费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承诺本金可退确又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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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2日在平安处购买了《平安少儿平安福终身寿险》(合同号码:P090************),交费期限20年,交费方式为年缴,首年保险费用人民币8091.70元,已经缴费8年,已交保费61126.85元。后因本人独自抚养幼女,资金紧张,2021年9月12日将缴费方式调整为季缴,已缴纳利息570.62元。该保险产品在购买前,平安业务员在沟通中了解到本人对小孩儿教育储备金的需求,避重就轻夸大少儿平安福保险产品的作用,着重强调了“此产品可以作为小孩子教育金、婚假金及养老金储备,等小孩儿20岁左右读书需要费用时,可以随时取出本金。或者该保险不取,等到结婚或者养老时,都可以作为资金补充返还,既有储备保障也有保险性质”,误导本人认为该产品是缴费期满时可取可用,当时本人基于对平安的信任,也对平安推销的说辞十分认同,于是购买了该保险产品。在未见保险合同原文的情况下,缴费首期费用。经首期缴费成功后,本人才拿到保险合同并随一封误导信件,信件上误导说辞表示“你的父母不但承担起对你的抚育之职,而且还考虑到你的教育、婚嫁和养老,可见你的父母对你想的是多么的周到、对你是多么的疼爱。”误导本人认为该保险产品如同购买前平安介绍时一致,为可以取出作为教育金使用的产品,自保险购买8年来,虽然本人经济困难,但为了孩子成长,依旧按时缴纳保费。2024年5月,本人在向朋友推荐该保险产品时发现,该保险产品与当时购买时所述产品完全不符,而是为单纯寿险类保险产品,缴费期20年期满后无法取出,除非退保,而期满后如果办理退保,则按照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表退费,即缴纳20年,缴纳保费累计高达15万左右,则只能退回现金5万5千余元,与当时平安推销中的完全不相符,本人才发现当时购买平安保险产品时被欺骗。2024年5月以来,本人多次致电平安027*****投诉热线,协商维护个人正当权益,主张退还本人当前所交全部保费,经多次沟通,均未达成一致。作为普通公民,维权本就不易。辛苦缴纳8年的费用全部打水漂,恳请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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